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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门市又查处一起涉嫌重金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刑拘1名涉案人员
    新闻分类:行业资讯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4-04-18    文字:【】【】【

    2月21日,开平市美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下称“美坚公司”)因涉嫌重金属污染环境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被刑事拘留。该案件是去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以来,开平市首宗因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而被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也是江门市首宗环境污染犯罪案宣判后立案查处的又一起涉嫌重金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

    1月10日,江门市环保局联合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对美坚公司开展突击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水暖器材、五金配件电镀加工,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经执法人员仔细排查,发现该公司电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在废水收集池与废水治理设施排放口之间设置了一条暗渠,将含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经暗渠以及雨水渠和标准排放口直接外排。对此,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分别在上述的暗渠、雨水渠收集口、标准排放口以及五车间门口的总排口采集水样,进行调查取证。

    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水中含总氰化物、总铬、总镍等有毒有害物质和重金属污染物浓度均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倍以上。依据《解释》的有关规定,该公司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江门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办。2月21日,公安机关执法民警依法对美坚公司主要负责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环保部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进一步侦查工作,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下一步,江门市环保局将继续以贯彻落实《解释》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和配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执法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坚持铁腕治污,部门协作重拳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实行环境违法行为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三责并追,增强环保执法震慑力,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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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3215  更新时间:2014-04-18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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